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垃圾排放、运输及消纳场所管理,保障城乡公共安全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创造整洁、优美、文明的城市环境,市住建管理局起草了《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(送审稿)》,报送市政府转我局审查,拟制定为我市的地方政府规章。现按照《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》有关规定,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8月6日前向市法制局提交。具体途径如下:
1.邮寄至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6号楼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(邮政编码:528000);
2.传真:83320712—1;
3.电子邮箱:fagui@fzj.foshan.gov.cn;
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作进一步联系。
佛山市法制局
2016年7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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